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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符合本規範者,德國馬牌輪胎將提供有條件補償更換新胎服務。
1.車輛行駛時,輪胎因尖銳物品穿刺、道路不良造成輪胎受損無法修復且為非人為故意性破壞。德國馬牌輪胎將依照申請保固當時輪胎可使用剩餘溝深對比原始花紋溝深,依比例計算輪胎剩餘價值予以補償更換新胎。
2.補償金額以申請保固時之輪胎價格為基準,店家依據剩餘溝深比例計算輪胎剩餘價值做補償,消費者需補足新胎售價與輪胎剩餘價值差價以換購新胎。
3.剩餘溝深比例計算公式如下:(*法令規定胎面花紋溝深不足1.6 mm 必須更換)
輪胎剩餘價值(%)=﹝(可使用剩餘溝深-1.6mm*) / (原始花紋溝深-1.6mm*)﹞x 100%
例如:可使用剩餘溝深為6mm,原始花紋溝深為7.4mm。
依公式計算結果為﹝(6-1.6)/(7.4-1.6)﹞x100% = 75.86%
4.輪胎剩餘價值計算標準:
依據上述輪胎剩餘溝深比例計算公式之計算結果判定輪胎剩餘價值。補償比例以每10%為一級距,判定結果如下表所示。
例如:輪胎剩餘溝深比例計算公式之計算結果為75.86%,計算結果位於級距(C)71% ~ 80%,則補償比例為80%。
5.更換輪胎及其他工資另計(安裝、平衡、定位等),每條輪胎費用如下:
*此為建議工資,實際收費請以各店家報價為準。
如有以下情形者,不適用安心保:
台灣開利耐特有限公司(德國馬牌輪胎)保有隨時修改及終止本規範之權利。如有任何變更內容或注意事項,請以德國馬牌輪胎官網公告為準,恕不另行通知。